2021年2月19日,巴基斯坦國家關稅委員會公布第46/2016/NTC/PFY/NR/2020號案件的新公告稱,因無法認定本案申請方蘇州如盛化學纖維有限公司(Suzhou Rusheng Chemical Fiber Co., Ltd)在調(diào)查期內(nèi)的單獨傾銷幅度,因此終止對進口自中國、馬來西亞的聚酯長絲紡紗線(Polyester Filament Yarn)的反傾銷新出口商復審調(diào)查,對中國蘇州如盛化學纖維有限公司征收11.35%反傾銷稅。涉案產(chǎn)品包含聚酯變形紗(稅號:5402.3300)、全拉伸絲(稅號:5402.4700)、多股紡紗線(稅號:5402.6200),不包含彩色聚酯長絲紡紗線。本案調(diào)查期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。
2016年2月27日,巴基斯坦國家關稅委員會對原產(chǎn)于或進口自中國、馬來西亞的聚酯長絲紡紗線進行反傾銷站案調(diào)查。2017年8月26日,巴基斯坦國家關稅委員會公布公告,對該案作出反傾銷一定性終裁,開始對涉案產(chǎn)品征收為期5年的反傾銷稅。2020年2月21日,巴基斯坦國家關稅委員會公布公告,應中國生產(chǎn)商/出口商蘇州如盛化學纖維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27日提交的申請,對進口自中國、馬來西亞的聚酯長絲紡紗線啟動反傾銷新出口商復審站案調(diào)查。
原文:https://www.ntc.gov.pk/wp-content/uploads/2021/02/ADC-46-Notice-of-Final-Determination-of-Newcomer-Review-19-02-2021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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